双免政策适用条件
销售额限制:
年销售额≤120万元(月销售额≤10万元或季度≤30万元)。
开票类型:仅限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;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则无法免税。
经营者限制:同一自然人名下仅允许1家个体户享受此政策,否则需汇算清缴。
行业要求:除危化品等特殊行业外,服务、商贸、建筑等行业均可申请。
免税范围:
增值税:全额免征36。
个人所得税(经营所得):全额免征95。
附加税(城建税、教育费附加等):因增值税免征而同步免征。
若年销售额超过120万元:
小规模纳税人:增值税按1%征收(原3%税率减征)。
开专票部分:无论金额大小均需按1%缴纳增值税。
普惠性减半征收:
年应纳税所得额≤200万元时,个人所得税在5%-35%五级累进税率基础上减半(实际税负2.5%-17.5%)。
有效期:2023年1月1日—2027年12月31日。
核定征收低税率(适用于税收洼地):
年销售额120万-500万元:个税核定税率0.25%-0.8%,综合税负(含增值税1%+附加税0.06%)低至1.36%-2%。
河南等地园区案例:服务行业个税低至0.3%,综合税负1.36%。
业务真实性:
需确保“三流合一”(合同、资金流水、发票一致)或“四流合一”(增加物流/服务凭证)。
申报与监管:
每月5日前检查流水匹配性,避免开票额突增(建议年增速≤30%)。
金税四期系统监控关联账户,虚假拆分、私户收款将触发预警。
年销售额 | 增值税 | 附加税 | 个人所得税 | 综合税负 |
---|---|---|---|---|
≤120万元 | 免征 | 免征 | 免征(双免政策) | 0% |
120万-500万元 | 1% | 增值税的6% | 核定0.25%-0.8% | 1.36%-2% |
>500万元 | 1%(小规模) | 增值税的6% | 查账征收(5%-35%) | 6.06%-36.06% |
💎 说明:120万以内双免政策需满足“普票+单户+真实业务”;超120万时,通过税收洼地核定征收可大幅降低税负。
政策收紧趋势:河南等地7月起加强核定征收监管,建议预留10%节税资金作为风险基金。
违规风险:
私户收款、虚开发票等行为将被追溯,补税+1-5倍罚款。
个税申报与社保人数差异>5%即触发税务预警。
建议个体户充分利用窗口期完成合规税务规划,并咨询地方园区(如河南、重庆)获取针对性落地方案。政策红利虽大,但安全合规是唯一可持续路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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